销售热线
0571-89935606
0571-89936112
三比值法的应用原则
三比值法的应用原则是:
(1)只有根据气体各组分含量的注意值或气体增长率的注意值有理由判断设备可能存在故障时,气体比值才是最有效的,并应予以计算。对气体含量正常,且无增长趋势的设备,比值没有意义。
(2)假如气体的比值与以前的不同,可能有新的故障重叠或正常老化上。为了得到仅仅相对于新故障的气体比值,要从最后一次分析结果中减去上一次的分析数据,并重新计算比值(尤其在CO和CO2含量较大的情况下)。在进行比较时,要注意在相同的负荷和温度等情况下在相同的位置取样。
(3)由于溶解气体分析本身存在的试验误差,导致气体比值也存在某些不确定性。利用DL/T722-2000《导则》所述的方法,分析油中溶解气体结果的重复性和再现性。对气体浓度大于10 μL/L的气体,两次的测试误差不应大于平均值的10%,而在计算气体比值时,误差提高到20%。当气体浓度低于10 μL/L时,误差会更大,使比值的精确度迅速降低。因此在使用比值法判断设备故障性质时,应注意各种可能降低精确度的因素。尤其是对正常值较低的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和套管,更要注意这种情况。